从2026年4月起,公司向员工提供的"伙食补贴"(食事補助)免税额度将从每月3,500日元提高到7,500日元(均为不含税金额),这是时隔42年的首次上调。对公司而言,这笔支出可全额计入经费;对员工而言,这是一种既不征所得税、居民税,也不缴社会保险费的"实质加薪",是少数几种"税负为零却能增加到手收入"的制度之一。本文依据国税厅的官方资料,解读为何这比直接加薪更有效率、免税所需满足的两项条件,以及常见的误区。
发生了什么变化?从3,500日元到7,500日元(2026年4月起)
伙食补贴的免税限额自1984年(昭和59年)起,42年来一直维持在每月3,500日元。为应对物价上涨,国税厅于2026年3月31日修订了所得税基本通达(第36-38条之2),2026年4月1日以后提供的伙食适用新的限额。
| 项目 | 修订前(至2026年3月) | 修订后(2026年4月起) |
|---|---|---|
| 公司负担部分的免税上限(每月) | 3,500日元(不含税) | 7,500日元(不含税) |
| 可免税伙食价值上限(每月,分摊时) | 7,000日元 | 15,000日元 |
| 夜班员工的夜宵补贴(现金支付特例,每餐) | 300日元 | 650日元 |
公司负担部分每月最高7,500日元免税,意味着每人每年最多可返还9万日元,且完全不涉及税金和社会保险费。
为什么比"直接加薪"更有效率
同样是给员工每月多发7,500日元,以工资形式发放还是以伙食补贴形式发放,员工的实际到手金额会有很大差异。
| 工资上调每月7,500日元 | 伙食补贴每月7,500日元 | |
|---|---|---|
| 员工的所得税·居民税 | 需缴纳 | 不需缴纳 |
| 员工·公司的社会保险费 | 需缴纳(劳资双方均增加) | 不需缴纳 |
| 公司的经费(损金) | 可计入 | 可计入(福利费) |
| 员工的实际到手金额 | 扣除税金和社保后(约七至八成) | 几乎全额 |
加薪的话,员工一方会被扣除税金和社会保险费,公司一方的社会保险负担也会增加。而伙食补贴则双方都不会产生额外负担,发放的金额几乎原封不动地成为员工的实际收益。在人手短缺的背景下,这作为有助于招聘和留才的福利制度也备受关注。有关员工增加到手收入的其他方法,详见上班族税金指南。
免税所需的"两项条件"——缺一即全额课税
要使伙食补贴免税,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国税厅Tax Answer No.2594)。
- 员工自己承担伙食费的一半以上(50%以上)
- 公司负担的金额(伙食价值减去员工负担部分)每月在7,500日元(不含税)以下
例如,提供一份每月价值1万5,000日元的伙食,员工承担7,500日元,公司承担7,500日元,则两项条件均满足,公司负担部分可免税。只要有一项条件不满足,公司负担的全部金额都将作为工资课税,需特别注意。
公司高管、一人公司的社长也能用吗?
公司高管也有可能适用伙食补贴的免税制度,但只优待特定人员的制度设计会被否定。不能只对"社长"或"高管"厚待,原则上应以全体员工为对象,按统一规则运用。对于没有员工的一人公司社长而言,该制度本身的效果有限,但可以考虑将其作为与差旅费规程等相结合的公司福利设计的一部分(参见法人财务优化技巧2026)。
今天就可以做的事
- (经营者·人事)确认目前的伙食补贴是否满足"员工承担50%以上·公司负担每月7,500日元以下·实物支付"的条件
- 如果目前是以现金形式支付,可考虑改为餐券、外送盒饭、伙食补贴服务等实物支付方式
- (员工)确认自己所在公司是否有伙食补贴,以及是否计划配合2026年4月起的上限提高而扩充该制度
更多行动请参见到手收入提升行动清单。
常见问题
Q. 如果每月以现金形式领取7,500日元作为伙食费,是免税的吗?
A. 不是。伙食补贴免税仅限于员工食堂、外送盒饭、餐券、伙食补贴服务等实物支付的情形。如果直接以现金形式支付,无论金额多少,全额都将作为工资课税(对夜班员工以现金形式支付、每餐650日元以内的夜宵补贴特例除外)。
Q. 如果公司全额负担每月7,500日元,是免税的吗?
A. 即使公司负担部分在每月7,500日元以下,如果不满足"员工承担伙食费50%以上"这一条件,也不会免税。例如,伙食费为每月7,500日元、公司全额负担的情况下,员工负担为0%,不满足条件,全额将被课税。必须设计成员工也承担一半以上的方式。
Q. 从什么时候开始适用7,500日元的标准?
A. 2026年4月1日以后提供的伙食,将适用新的上限(每月7,500日元,不含税)。这是国税厅于2026年3月31日修订所得税基本通达的结果。同时,对夜班员工以现金形式支付夜宵补贴的特例,也从每餐300日元提高到650日元。
Q. 兼职、临时工也适用吗?
A. 无论雇佣形式如何,只要满足条件(本人承担50%以上、公司负担每月7,500日元以下、实物支付),均可免税支付。前提是以全体员工为对象、按公平规则运用。
- 国税厅 No.2594 提供伙食时(日语)(依据:所得税基本通达36-38条之2,2026年3月31日修订)
本文为一般性信息提供,并非税务建议。实际能否适用因个案情况而异,请咨询税理士或税务局确认。文中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相关制度今后可能因通达等修订而变化。日语原文及官方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