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职工的孩子放在哪一方的扶养?健保归收入高的一方・税务可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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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日语原文的中文译文。制度和数字可能发生变化,请以日语版及官方一次信息为准。涉及个人具体情况,请咨询税务署或税理士等专业人士。

双职工夫妻的经典疑问:“孩子应该放在哪一方的抚养之下?”其实这个问题有两个答案。健康保险的“被扶养者”与税务上的“扶养亲属”是完全不同的制度,规则和利弊也各不相同。健康保险原则上自动归入“年收入较高的一方”(差距在1成以内时可以选择),而税务上的扶养则每年在年末调整时可自由选择,选法不同居民税也可能不同。本文依据厚生劳动省的通知和国税厅的一次信息,把所有容易困惑的要点一次理清。

大前提:“扶养”有两种

健康保险的扶养(被扶养者)税务上的扶养(扶养亲属)
决定什么?孩子持有哪一方的健康保险证父母的所得税・居民税计算(扣除・免税判定)
由谁决定?按规则决定(原则上为年收入较高的一方)夫妻可自由选择(不可重复申报)
变更时机发生认定事由时(申报)每年的年末调整・确定申告时可重新选择
孩子的保险费・扣除额被扶养者无需缴纳保险费(健保的情形)未满16岁无扣除/16〜18岁为38万日元等

并不是“健康保险放在丈夫名下,税务也必须跟着丈夫”。健保归丈夫、税务归妻子这样的分法也完全可以。

健康保险:原则上归“年收入较高的一方”。差距在1成以内可选择

双职工夫妻的孩子归哪一方作被扶养者,厚生劳动省的通知(2021年8月起适用)已明确了全国统一的规则。

  1. 原则:作为年收入较高一方的被扶养者。年收入按从过去、当前和未来预估的“今后1年间”的收入进行比较
  2. 夫妻年收入差在“较高一方的1成以内”时,可通过申报使孩子成为主要维持生计一方的被扶养者(实际上可以选择)
  3. 育儿休业期间有特例:即使因育儿休假导致收入逆转,也无需变更被扶养者(为了身份的稳定)。若因育休被要求变更扶养,请出示该通知加以确认
  4. 一方参加国民健康保险时:国保没有“扶养”机制,孩子也要按人数缴纳保险费(均等割)。若能让孩子成为健保一方的被扶养者,原则上放进健保在保险费方面更有利

年收入相近时,就按“健保组合的内容”来选。差距在1成以内可以选择时,比较附加给付(进一步减轻自付额的组合独有给付)、家属津贴的发放条件、体检和疗养设施等福利来决定才是务实的做法。公司的家属津贴多以“孩子属于健康保险的被扶养者”为条件,因此请连同就业规则一并确认。

税务:未满16岁归“收入低的一方”、16岁以上归“收入高的一方”是基本策略

税务上的扶养可以在年末调整的文件(扶养控除等申告书)中选择归哪一方。要点在于策略随孩子的年龄而变化。

孩子的年龄扣除基本策略
未满16岁(年少扶养亲属)所得税・居民税均无扣除虽无扣除,但会计入居民税免税判定的扶养人数。放在打零工等收入较少的一方名下,有时可使该方的居民税变为免税
16〜18岁扶养扣除38万日元(居民税33万日元)放在税率较高=所得较多的一方名下,减税额更大
19〜22岁(大学生年龄段)特定扶养扣除63万日元(孩子年收入150万日元以内可通过特别扣除维持全额)同样以所得较多的一方为基本。孩子打工收入的界线需另行注意

未满16岁“放在收入低的一方”技巧的例子

  • 丈夫:年收入600万日元/妻子:年收入160万日元・2个孩子(均未满16岁)
  • 把2个孩子放在妻子的(税务)扶养名下,居民税的免税限度额会提高到“扶养2人”的标准(大致:所得约136万日元・工资收入200万日元多一点。因自治体而异),妻子的居民税可能变为免税
  • 未满16岁的孩子无论放在哪一方,所得税扣除都是零,因此没有任何损失——这正是该技巧的关键

※ 免税限度额因自治体・扶养人数而异。请通过居民税免税家庭的条件了解其机制。

16岁以上的扣除机制和大学生的年收入界线,在扶养扣除完全指南学生打工与父母的扶养中有详细说明。

儿童津贴・家属津贴・保育费会怎样?

  • 儿童津贴:领取人是“维持生计程度较高的一方”=原则上为所得较多的一方,夫妻不能自行选择。由于2024年10月起取消了收入限制,无论哪一方领取金额都相同
  • 公司的家属津贴(扶养津贴):取决于公司的规定。条件各有不同,如“属于健康保险的被扶养者”“属于税务上的扶养亲属”等,因此在变更扶养的归属之前,请确认双方公司的规定。若津贴每月超过1万日元,其影响有时比税务上的细微得失更大
  • 保育费・高中就学支援金:按家庭(夫妻合算)所得判定,因此放在哪一方的扶养之下都没有区别
  • 成为单亲的情形:扶养的归属直接关系到单亲扣除儿童扶养津贴的判定,需要另行整理

今天要做的事

今天要做的事

  1. 列出夫妻今后1年的年收入预估,确认健康保险的扶养是否符合“较高一方”的规则(差距在1成以内则有选择余地)
  2. 试算若把未满16岁的孩子改放到收入较少一方的“税务扶养”名下,居民税是否会变为免税(按自治体的免税限度额计算。变更在年末调整时办理即可)
  3. 在就业规则中确认双方公司家属津贴的发放条件(以健保扶养还是税务扶养为准)

常见问题

Q. 健康保险归丈夫、税务归妻子,这样分开可以吗?

A. 可以。健康保险的被扶养者与税务上的扶养亲属是不同制度,互不联动。健保按通知的规则(原则上为年收入较高的一方),税务在年末调整时放在更有利的一方,这样的组合是可行的。

Q. 明明妻子的年收入更高,公司却说“孩子要放在丈夫的扶养之下”。

A. 关于健康保险,厚生劳动省的通知已明确原则是“作为年收入较高一方的被扶养者”(2021年8月起适用)。除年收入差在1成以内的情形外,性别或是否为户主都不是判断标准。请出示该通知(保保发0430第2号)加以确认。

Q. 育儿休假期间收入逆转的话,需要变更扶养吗?

A. 健康保险有特例规定,育儿休业等期间无需变更被扶养者。若复职后收入长期性逆转,届时再作调整即可。

Q. 未满16岁的孩子放在哪一方不都一样吗?

A. 所得税扣除两边都是零,但在居民税的免税判定中会被计入扶养人数。放在收入较少的一方名下,有时可使该方的居民税变为免税,还可能连带获得面向免税家庭的补贴或减免。

参考链接(出处)

※ 本文为一般性信息。各健保组合的运用和各自治体的免税限度额存在差异。具体判断请向任职单位的健康保险组合、市区町村、税务署或专业人士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