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5日、16日,Comic Market 108(C108,日本同人展会「コミックマーケット」)将在东京国际展示场举行。每当新刊卖得比预想的好,就一定会冒出一个问题:「这个需要报税吗?」答案不取决于「销售额」,而取决于「利润(所得)」的多少,而且同人活动还有3个一般副业类文章不会提到的陷阱——卖剩的库存、会场的现金销售、发票(インボイス)制度。本文依据日本国税厅的官方一次信息,按参展者实际最容易踩坑的顺序进行梳理。
先说结论:是否需要报税,取决于你的身份
同人活动是否需要报税,判断标准是「颁布收入减去经费后的所得」,而不是销售额本身。按身份划分的报税门槛如下:
| 你的身份 | 需要办理所得税确定申告的门槛 | 依据 |
|---|---|---|
| 公司职员・兼职(工作单位已做年末调整) | 同人活动所得超过20万日元 | 国税厅 No.1900 |
| 学生・专职主妇(夫)等无工资收入者 | 同人活动所得超过基础扣除额(2026年度:若合计所得132万日元以下,基础扣除额为95万日元) | 国税厅 No.1199 |
| 已作为个体经营者进行申报者 | 无论金额多少,都需与主营业务合并申报 | ― |
住民税没有「20万日元规则」
即使所得在20万日元以下、无需办理所得税确定申告,住民税从1日元起就是课税对象。这种情况下,需要向所在市区町村办理住民税申报。「20万日元以下就什么都不用做」是常见的误解,务必留意(参见住民税的机制与计算方法)。
20万日元指的是「所得」,不是「销售额」
举例来说,即使颁布收入有60万日元,但印刷费、参展费、交通费等经费为45万日元,所得就是15万日元。由于在20万日元以下,无需办理所得税确定申告(住民税申报另当别论)。反过来,即使收入只有30万日元,如果几乎没有经费,也可能需要申报。
事业所得还是杂所得——分水岭在于「账簿」
同人活动的所得,属于事业所得或业务性杂所得二者之一。这一区分标准在2022年(令和4年)10月《所得税基本通达》35-2的修订中得到了明确整理。
- 判定依据是该活动是否达到社会一般观念上可称为「事业」的程度
- 若没有记账并保存账簿,原则上视为业务性杂所得(收入金额超过300万日元、且存在可认定为事业所得的事实的情形除外)
也就是说,比起「是否只是兴趣的延伸」,实务上真正的分水岭在于是否有记账并保存账簿。属于哪一类,能使用的制度会有很大差别。
| 可使用的制度 | 事业所得 | 业务性杂所得 |
|---|---|---|
| 蓝色申报特别扣除(最高65万日元) | 可用 | 不可用 |
| 亏损与工资等收入损益通算 | 可以 | 不可以 |
| 亏损结转3年(蓝色申报) | 可以 | 不可以 |
| 向家庭成员支付事业专属工资 | 可用 | 不可用 |
| 计入经费 | 可以 | 可以 |
蓝色申报特别扣除适用于事业所得和不动产所得,若要获得65万日元的扣除,除复式记账外,还需电子账簿保存或电子申报。要采用蓝色申报,须在该年度3月15日前(1月16日以后开业的,为开业之日起2个月以内)提交批准申请书。详情请参见蓝色申报与白色申报的区别及个体经营者开业指南。
「制造亏损来冲抵工资」行不通
如果仅为了损益通算而以事业所得申报,但没有相应的活动实态和账簿支撑,可能会被判定为杂所得而遭到否认。这是基于营利性、持续性、投入活动的时间等因素的综合判断,仅以填补亏损为目的的形式上的「事业化」不会被认可。
同人活动特有的经费——哪些可以计入,哪些不行
可计入经费的是「为取得该收入而直接产生的费用」以及「业务上的费用」。与私人生活共通的支出(家事关联费),只有能明确划分出业务所需部分时,才能将该部分计入经费。
较容易计入经费的项目
- 印刷费・装订费(但需注意后述的库存问题)
- 社团参展费・目录费
- 前往会场的交通费、宅配搬入搬出的运费
- 器材(桌布、价签、POP、展示架)
- 邮购的包装材料费・发货运费
- 封面插画或设计的外包费用
- 创作所需的资料费、素材或字体购买费
- 寄售・支付服务的手续费
- 通信费・电费中用于制作的部分(按比例分摊)
不可计入・需要注意的项目
- 卖剩部分的印刷费(作为库存结转至下一年度)
- 与制作无关、纯粹用于聚餐交流的饮食费
- 平时也能穿的衣物(无法区分的家事费)
- 10万日元以上的液晶手写板或电脑(不能一次性计入,需折旧摊销。蓝色申报下,30万日元以下有特例)
- 作为找零准备的现金(不是经费,而是资金的移动)
- 兼具家庭旅行性质的出行中的私人部分
高价设备的处理方式请参见折旧摊销基础知识及小额折旧资产的特例,难以判断的支出可参考个体经营者经费灰色地带10例。
最大的陷阱:卖剩的部分不能计入经费
同人社团最容易在这里栽跟头。当年可以计入经费的,只有「已颁布部分」的印刷费,卖剩的库存部分不能计入经费。销售成本按以下公式计算:
销售成本的计算公式
销售成本 = 期初库存 + 该年度的印刷费等 - 期末(12月31日)库存
我们来代入具体数字。假设印刷新刊1,000册,夏季展会颁布了600册。
印刷1,000册・颁布600册时
| 印刷费(1,000册) | 20万日元(每册200日元) |
| 颁布单价700日元 × 600册 | 收入 42万日元 |
| 销售成本(200日元 × 600册) | 12万日元 |
| 期末库存(200日元 × 400册) | 8万日元 ← 结转至下一年(不计入当年经费) |
| 参展费・交通费・搬入费等 | 5万日元 |
| 所得 | 42万日元 - 12万日元 - 5万日元 = 25万日元 |
如果把印刷费20万日元全额扣除,会算成「42-20-5=17万日元」,在20万日元以下,容易误以为无需申报——但正确答案是所得为25万日元,需要办理确定申告。「手头现金明明没增加,却要缴税」的困惑,大多来源于此。剩下的400册,在今后实际颁布的那一年才计入经费。
要做的事只有一件
在12月31日当天,清点手头剩余的册数并记录下来。一旦跨年就无法准确清点了。只要记下书名、剩余册数、每册成本,申报时的计算几分钟就能完成。如果只销售下载版,不存在库存,就不需要做这项计算。
如何记录会场的现金销售
活动当天的销售额,既不会体现在银行存折上,也不会出现在信用卡账单里。没有记录就无法记账,这也是被视为杂所得的原因之一。不需要做复杂的事,当天只要记下以下3点即可:
- 开始时和结束时的册数(差额即为颁布数量,免费分发或样刊需另行记录)
- 颁布单价,以及当天销售额的合计(记录时需扣除准备的找零备用金)
- 当天产生的费用(参展费、交通费、宅配搬入的凭证请拍照保存)
有时也会被要求开具收据。金钱收据(收讫证明)若记载金额低于5万日元,可免缴印花税(印花税法附表第一第17号文书)。同人志颁布中开出5万日元以上收据的情况很少见,但在大批量购买时需要留意这一点。记账方法可参考会计科目与记账分录基础。
寄售、邮购、支持平台的收入,何时、按多少金额计入?
如果使用书店寄售、邮购或创作支持平台,以下2点如果弄错,销售额和经费都会出现偏差。
1. 销售额是「扣除手续费之前」的总额
如果只把实际到账的金额记为销售额,销售额和经费都会被少记。正确做法是将颁布价格的总额计入销售额,被扣除的寄售手续费・支付手续费计入经费。同人志寄售书店(如虎之穴、Melonbooks等)及下载销售平台的对账单,务必保存能清楚看出手续费明细的版本。
2. 计入时点是「销售确定之日」,而非「到账之日」
12月售出、1月到账的部分,原则上应计入售出当年的销售额(权责发生制)。跨年结算的寄售部分或下载销售部分,如果只看到账明细,很容易错记为下一年,需要特别留意。
通过创作支持服务(如pixivFANBOX等)获得的支持款,即便名义上是「支持」,只要具有对价性质,也属于课税对象收入。这类平台不进行代扣代缴,也不发放支付调书,需要自行汇总统计。网络销售的整体思路可参考积分活动与二手交易平台的税金,创作、发布内容赚钱时的经费问题可参考网红副业的经费。
是否需要登记发票(インボイス)?多数社团「不需要」
结论是:仅向普通读者颁布的社团,原则上不需要登记为合格开票经营者(インボイス发行事业者)。原因有两点:
- 消费税方面,基准期间(个人为前两年)的应税销售额在1,000万日元以下时,免除纳税义务(前一年1月至6月的应税销售额超过1,000万日元等情形除外)
- 需要发票是为了让买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买方是普通读者,本来就不需要发票
一旦登记,就无法再恢复为免税经营者
登记为合格开票经营者后,即使应税销售额在1,000万日元以下,也不再免除纳税义务。「先登记再说」意味着自己主动背上了消费税的缴纳与申报负担,请先确认是否确有必要,再做判断。
值得考虑登记的情形,是交易对象为课税经营者的场合,例如:
| 交易形式 | 对象 | 是否需要发票 |
|---|---|---|
| 活动会场颁布・面向个人的邮购 | 普通读者 | 基本不需要 |
| 同人志的书店寄售 | 寄售书店(课税经营者) | 需确认对方的交易条件 |
| 接受企业的稿费・周边插画委托 | 企业(课税经营者) | 有时会被要求 |
此外,即使从免税经营者处进货,买方在一定比例内仍可抵扣的过渡措施依然存在,但可抵扣比例将从2026年10月1日起,由80%降为50%(至2029年9月30日为止)。在这一时期,可能会被交易对象询问是否已登记。不过,仅以「未登记」为由单方面终止交易或压低报酬,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指出,这可能构成《反垄断法》及《转包法》上的问题。制度整体内容可参见发票制度与免税经营者,已登记者的减负措施可参见发票制度20%特例的终止。
学生・被扶养者容易忽略的要点
作为父母被扶养人的学生,如果通过同人活动获得收入,需要留意的不是自己的税,而是父母的税。
- 被扶养亲属的判定标准为合计所得金额58万日元以下(自2025年度起适用,此前为48万日元)。打工的工资所得与同人活动的所得需要合并计算后进行判定
- 对19岁以上未满23岁的大学生年龄段,即使超过58万日元,也可分阶段获得扣除的特定亲属特别扣除制度(参见学生打工与父母的被扶养资格)
- 勤劳学生扣除(27万日元)的适用条件之一是合计所得金额85万日元以下(自2025年度起适用,此前为75万日元)。判定时也包括同人活动的所得
公司职员将同人活动作为副业开展时,住民税的处理方式及对工作单位的影响,详见副业的确定申告。
二次创作与税金是两码事
有一点容易被误解:关于作品权利的规则(是否遵守原作者、出版社的相关准则等)属于著作权问题,与税务问题是两个不同的维度。从税务角度看,无论收入来自何种活动,只要产生了所得,都属于所得税与住民税的课税对象。「因为是灰色活动所以不能申报」这种判断,只会招致完全不同的另一种风险——无申告加算税与延滞税。若发现漏报,处理方法可参见从无申告状态恢复;税务调查的实际情况可参见税务调查的真实情况。
今天就可以做的事
- 活动当天,把「开始册数・结束册数・颁布单价」记在手机备忘录里(事后无法补做的记录)
- 将印刷费、社团参展费、交通费、搬入费的收据统一整理到一处(用照片文件夹保存也可以)
- 12月31日清点并记录剩余库存册数(销售成本计算的必备数据)
更多行动清单请参见提高到手收入的行动清单。
常见问题
如果当年是亏损,是不是就不用申报了?
如果可以按事业所得申报,亏损可以与工资所得等进行损益通算,因此申报反而更有利。若采用蓝色申报,亏损还可以结转3年。而业务性杂所得的亏损,既不能损益通算,也不能结转。另外,即使所得税不需要申报,也可能需要办理住民税申报。
如果颁布收入在20万日元以下,真的什么都不用做吗?
不是的。20万日元规则仅限于所得税确定申告,不适用于住民税,因此仍需向市区町村办理住民税申报。此外,若因医疗费扣除或故乡纳税等原因需要办理确定申告,则须将20万日元以下的所得也一并纳入申报范围。原则是「一旦要申报,就需全部列入」。
印刷了1,000册的印刷费,可以在当年全额计入经费吗?
不可以。可计入经费的仅限于已颁布册数对应的部分,截至12月31日尚未卖出的库存,将作为存货结转至下一年度。销售成本按「期初库存+该年度印刷费-期末库存」计算。需要在年末清点剩余册数。
同人社团也需要登记发票吗?
如果只是向普通读者颁布,原则上不需要。因为买方是消费者时,本来就不需要发票。需要考虑登记的情形是交易对象为课税经营者,例如书店寄售或企业委托。登记后,即使应税销售额在1,000万日元以下,也会产生消费税纳税义务,且无法再恢复为免税经营者。
- 国税厅 No.1900 需要办理确定申告的工薪族(日语)
- 国税厅 所得税基本通达 第35条(杂所得)相关(35-2)(日语)
- 国税厅 No.2210 必要经费的相关知识(销售成本・家事关联费)(日语)
- 国税厅 No.2070 蓝色申报制度(日语)/No.2072 蓝色申报特别扣除(日语)
- 国税厅 No.1199 基础扣除(日语)/No.1180 扶养扣除(日语)/No.1175 勤劳学生扣除(日语)
- 国税厅 No.6501 纳税义务的免除(基准期间应税销售额1,000万日元)(日语)
- 国税厅 从免税经营者等处进货的过渡措施(80%・50%适用期间)(日语)
- 国税厅 No.7105 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收据(低于5万日元免税)(日语)
- 公正交易委员会 关于发票制度实施后与免税经营者交易的反垄断法等相关观点(日语)
※ 本文为一般性信息提供,具体判断请向税务署或税理士确认。展会日程与会场规则请以主办方的最新公告为准。相关制度可能会有变更。